古典小说->聊斋志异 卷9至12

何解,遂以为徭役敲比之名,岂不可叹而可笑哉!”

纫针

虞小思,东昌人。居积为业。妻夏,归宁返,见门外一妪,偕少女哭甚哀。夏诘之。妪
挥泪相告。乃知其夫王心斋,亦宦裔也。家中落无衣食业,浼中保贷富室黄氏金作贾。中途
遭寇,丧资,幸不死。至家,黄索偿,计子母不下三十金,实无可准抵。黄窥其女纫针美,
将谋作妾。使中保质告之:如肯,可折债外,仍以廿金压券。王谋诸妻,妻泣曰:“我虽
贫,固簪缨之胄。彼以执鞭发迹,何敢遂媵吾女!况纫针固自有婿,汝何得擅作主!”先
是,同邑傅孝廉之子,与王投契,生男阿卯,与褓中论婚。后孝廉官于闽,年余而卒。妻子
不能归,音耗俱绝。以故纫针十五尚未字也。妻言及此,王无词,但谋所以为计。妻曰:
“不得已,其试谋诸两弟。”盖妻范氏,其祖曾任京职,两孙田产尚多也。次日妻携女归告
两弟,两弟任其涕泪,并无一词肯为设处。范乃号啼而归。适逢夏诘,且诉且哭。
夏怜之;视其女绰约可爱,益为哀楚。遂邀入其家,款以酒食,慰之曰:“母子勿戚:
妾当竭力。”范未遑谢,女已哭伏在地,益加惋惜。筹思曰:“虽有薄蓄,然三十金亦复大
难。当典质相付。”母女拜谢。夏以三日为约。别后百计为之营谋,亦未敢告诸其夫。三日
未满其数,又使人假诸其母。范母女已至,因以实告。又订次日。抵暮假金至,合裹并置床
头。
至夜有盗穴壁以火入,夏觉,睨之,见一人臂跨短刀,状貌凶恶。大惧,不敢作声,伪
为睡者。盗近箱,意将发扃。回顾,夏枕边有裹物,探身攫去,就灯解视;乃入腰橐,不复
胠箧而去。夏乃起呼。家中唯一小婢,隔墙呼邻,邻人集而盗已远。夏乃对灯啜泣。见婢睡
熟,乃引带自经于棂间。天曙婢觉,呼人解救,四肢冰冷。虞闻奔至,诘婢始得其由,惊涕
营葬。时方夏,尸不僵,亦不腐。过七日乃殓之。
既葬。纫针潜出,哭于其墓。暴雨忽集,霹雳大作,发墓,纫针震死。虞闻奔验,则棺
木已启,妻呻嘶其中,抱出之。见女尸,不知为谁。夏审视,始辨之。方相骇怪。未几范
至,见女已死,哭曰:“固疑其在此,今果然矣!闻夫人自缢,日夜不绝声。今夜语我,欲
哭于殡宫,我未之应也。”夏感其义,遂与夫言,即以所葬材穴葬之。范拜谢。虞负妻归,
范亦归告其夫。
闻村北一人被雷击死于途,身有朱字云:“偷夏氏金贼。”俄闻邻妇哭声,乃知雷击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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