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小说->《好逑传》作者:清.不署撰人
“这过学士在朝为官,全靠谄媚,非吾辈中人。他儿子游浪有名,怎可与我女儿作配?
况我女儿在家,这过公子既要求他,里巷相接,未有不先求近地而竟奔波于远道者。今
竟奔波远道而不惜者,必近地求之而有不可也。我若轻易应承,倘非女儿所愿,其误非
小。”因将书袖了,说道:“婚姻之事,虽说父母主之,经常之道也。然天下事,有经
则有权,有常则有变。我学生孤官弱息,蒙过老先生不鄙,作蘋蘩之采,可谓荣幸矣。
今我学生宦京五载,又戌边年余,前在京已去家千里,今去京则又倍之。离家之久,去
家之远,可想而知矣。况我学生无子,止此弱息,虽女犹男,素不曾以闺中视之,故产
业尽其所掌管,而议婚一事,久已嘱其自择。此虽未合经常,聊从权变耳。过公子既不
以小女为陋,府尊,公祖也;县尊,父母也;舍弟,亲叔也,何不一丝系之,百两迎之?
而竟舍诸近,而求诸远乎?”成奇道:“老先生台谕,可谓明见万里!过公子因梦想好
逑,不能一时即遂钟鼓琴瑟之愿,故求之公尊,公祖已许和谐;求之父母,父母已允结
缡;求之亲叔,亲叔已经纳聘。然反复再四,而淑女终必以父命为婚姻之正,故过老先
生薰沐,遣晚生奔驰以请也。”
水侍郎听见说女儿不肯,已知此婚非女儿所愿,因说道:“小女必待父命,与过老
先生必请父命者,固守礼之正也。但我学生待罪于此,是朝廷之罪人,非复家庭之严父
矣。旦夕生死,且不可测,安敢复问家事?故我学生贬谪年余,并不敢以一字及小女长
短者,盖以臣罪未明也,君命未改也。若当此君命未改,臣罪未明之时,而即遥遥私图
儿女之婚,则是上不奉君之命,下不自省其罪也,其罪不更大乎?断乎不敢。”成奇道:
“老先生金玉,自是大臣守止,不欺屋漏之言,然礼有贬之轻而伸之重者。如老先生今
日但出赐一言,即成百年秦晋之好,孰重孰轻?即使在圣主雷霆之下,或亦怜而不问
也。”水侍郎道:“兄但知礼可贬,而不知礼之体有不可贬者。譬如今日,我学生在患
难中,而小女孤弱,不能拒大力之求,凡事草草为之,此亦素患难之常,犹之可也。倘
在患难中而不畏患难,必以父命为正,此贤女之所为也。女既待父之正,则为父者,自
不容不以正教其女也。若论婚姻之正,上下有体,体卑而强尊之,谓之渎;体尊而必降
之,谓之亵。以我学生被谪在此,体卑极矣,有劳长兄远系赤绳,则我学生以为僭而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