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小说->青楼宝鉴
寓的妓女标榜的是“卖艺不卖身”,弹唱之外,可以陪酒,不但不许嫖客动手动脚,即便同坐在一席上,也要与嫖客保持一尺以上的距离,以表示自己不是妓女而是“说书先生”的身份。对她也必须称为“先生”,而不能称为“姑娘”、“小姐”等等。当然,真正“白璧无瑕”的妓女是不可能有的,“先生”也不例外。只是要想“先生”伴宿,第一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,至少要相当熟悉而且“先生”也喜欢的才行,第二那夜度资的数目也很惊人,没有“一掷千金”的勇气,别想染指。“先生”的总人数并不多,身价又特别高,因此经常出入于书寓的,大都是达官显贵、富商巨贾以及他们的子弟们。
书寓的档次比较高,不但要求娼妓们“会唱几句”,而是必须拜过师傅、至少会唱几本“大书”的,才有资格挂牌。因此书寓出现的初期,敢于效法朱素兰或与她一试高低的人的人并不多,好几年中,一向都是朱素兰在“领导时代新潮流”,处于“孤军作战”的状况。不但书寓不多,“先生”也很少。直到十来年后的同治初年,周瑞仙、严丽英等后起之秀在书寓中脱颖而出,名声大振,书寓才有了长足的发展。到了光绪初年,“先生”的总人数已经有三百多个,书寓也从城内逐渐向公共租界转移,大都分布在荣华富贵四里(即兆荣里、兆华里、兆富里、兆贵里)、东西昼锦里、桂馨里、尚仁里、久安里、同庆里、日新里等弄堂中。
这些先生们为了维持自己“崇高”的地位,组织了一个“书寓公所”,任何一个善于说书或评弹的女人,不经过书寓公所的“批准”,就不许挂牌,俨然像一座“妓院登记所”。
书寓公所登记书寓,是要收“管理费”的。当时的标准,是每登记一所书寓,收费大洋三十元。这当然是一个“生财之道”。开头,书寓公所的管理还比较严,对每一个申请当“先生”的娼妓,都要经过“考试”,如果徒有姿色而不会唱,或者只会唱几句小曲儿而不会唱整部的“大书”,就不承认其“先生”的资格,不发给“招牌”。但是中国人最善于钻营,当婊子也讲究“走后门”。那些不会唱的,或者不善于唱的,通过各种各样关系,最后终于从公所领到了书寓的牌子,可以公开营业了。此风一开,终于一发而不可收,弄到后来,变成了一道手续,任何女人,只要向公所交三十块大洋,就可以在门口挂出“书寓”的牌子。久而久之,许多“五音不全”的甚至根本不会唱的妓女也混迹其间,妓女总数迅速发展,到了光绪二年,居然有了四百多人。
书寓中的“先生”,大多来自苏州、常熟、吴江、扬州这